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

 讨债技巧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8-04
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

一、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

依据民法典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,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:一是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,涵盖夫妻双方的各类劳动收入;二是生产、经营、投资的收益,像投资公司的分红等;三是知识产权的收益,即因知识产权产生的财产性收入;四是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,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;五是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,例如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等。

而一方的婚前财产、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、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、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,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,并非共同财产。

二、我国民法典是否支持净身出户

我国《民法典》原则上不支持净身出户。婚姻关系中,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。

不过,存在特殊情况。若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,约定一方自愿放弃所有财产,净身出户,这种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约定是有效的。或者在婚姻关系中,一方存在隐藏、转移、

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严重过错行为时,法院在判决分割财产时,可对该方少分或不分,可能出现类似“净身出户”的结果。但单纯以感情破裂等为由要求对方净身出户,通常不会得到法律支持。

三、我国民法典对离婚有哪些规定

我国《民法典》对离婚作了多方面规定。协议离婚方面,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,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,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。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(联)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诉讼离婚方面,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,应当进行调解;如果感情确已破裂,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、实施家庭暴力等情形,可认定为感情破裂。

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是个重要问题。在界定后,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不均等纠纷,比如一方认为某些特殊财产不应被纳入共同财产范畴。另外,若涉及债务问题,共同财产又该如何承担相应偿债责任,这也是紧密相关的拓展。了解夫妻共同财产界定规则只是第一步,后续的这些关联问题也不容忽视。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更多疑问,比如对特殊财产归属或债务承担与共同财产界定的关系等有困惑,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“立即咨询”按钮,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更详尽准确的解答。